蒙古的丧葬习俗,经过元、北元(明)、清各个朝代,又有了许多变化。特别是喇嘛教传入后,在草原牧区出现了野葬。
人死了以后,给死者穿上新衣服、新靴,用白布缠身,把尸体放在勒勒车上(也有的不用勒勒车,是用马或骆驼驮),用鞭抽打牲畜,把车赶向固定的野葬地,不用人驾驭,让它作意奔走,任意颠簸。死尸掉在哪里也无人管。直到第三天才沿车辙去找尸体。找到尸体后,如果尸体已经被野禽、野兽吃掉,就认为已经升上了天堂。要是禽兽没吃,就要请喇嘛来念经,给他赎罪。这种地野葬法不留墓迹。
有的野葬略有不同。就是装尸体的车要有人驾驭,到了野葬地让车子任意颠簸,尸体在哪里落地,哪里就是吉祥的葬地。马上用土块、石块把尸体围起来。第三天与前述方法一样,去看尸体,如被禽兽吃了,就高兴地把尸骨、遗物掩埋起来;如没被吃,就要请喇嘛念经。
这种葬法的特点是"求天卜地",流行的范围很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