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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报讯(记者 范亚康) “学生校外岗位的酬金,不应该低于学校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;校内临时报酬,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。”17日,内蒙古师范大学附近一家电脑耗材零售店店主张先生拿着教育部、财政部暑期出台并且已经开始实施的《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直摇头,他说:“这样的工资水平,我们这样的小店哪儿付得起呀!”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暑期大学生打工的报酬,通常还不到新标准的一半。
当天,记者又来到内蒙古农业大学附近的一家电脑耗材零售店,因为生意清淡,仅有的两名大学生店员都在玩儿电脑游戏。据一名店员介绍,目前店内有坐店值守人员、课余打工的兼职人员、拿货促销的推销员3种雇员,坐店值守人员工资最高,每天工作8小时,底薪每天30元左右,1月结算1次。“如果这些大学生都按照每小时8元的标准付工资,我们这种小店确实有点儿吃不消。”该店老板说,他们有时候一天的销售额仅10多元。
采访中,不少雇用大学生的小店店主表示,新标准执行起来确实有些难度。 |